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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基羥基茴香醚生產(chǎn)廠家 丁基羥基茴香醚廠家
丁基羥基茴香醚(BHA)
丁基羥基茴香醚,又名叔丁基-4-羥基茴香醚、丁基大茴香醚,簡稱BHA,為兩種成分(3-BHA和2-BHA)的混合物。分子式為C11H16O2,相對分子質(zhì)量為180.25。丁基羥基茴香醚的抗氧化作用是由它放出氫原子阻斷油脂自動氧化而實現(xiàn)的
中文名:丁基羥基茴香醚
英文名:Butyl hydroxyanisole
別 稱:叔丁基對羥基茴香醚;丁基大茴醚
化學式:C11H16O2
CAS登錄號:25013-16-5
中文同義詞:(1,1-二甲基乙基)-4-甲氧基苯酚;丁基大茴香醚;叔丁基-4-羥基茴香醚;特丁基-4-羥基茴香醚;叔丁基對羥基茴香醚;叔丁基-4-羥基苯甲醚;NADP四鈉鹽
丁基羥基茴香醚理化性質(zhì):
二丁基羥基甲苯為白色結(jié)晶或結(jié)晶性粉末,基本無臭,無味,熔點69.5~71.5℃,沸點265℃,對熱相當穩(wěn)定。接觸金屬離子,特別是鐵離子不顯色,抗氧化效果良好。
丁基羥基茴香醚應用:
根據(jù)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衛(wèi)生標準》(GB2760-1996)中規(guī)定:二丁基羥基甲苯可用于食用油脂、油炸食品、干魚制品、餅干、方便面、速煮米、果仁罐頭、腌臘肉制品、早餐谷類食品,大食用量為0.2g/kg。BHT與BHA混合使用時,總量不得超過0.2g/kg;BHT和BHA與PG混合使用時,BHA、BHT總量不得超過0.1g/kg,PG不得超過0.05g/kg。大使用量以脂肪計。此外,也可用于膠姆糖配料
中國《食品添加劑使用衛(wèi)生標準》(GB2760―2011)中規(guī)定:丁基羥基茴香醚可用于食用油脂、油炸食品、干魚制品、餅干、油炸面制品、速煮米、果仁罐頭、腌臘肉制品( 如咸肉、臘肉、板鴨、中式火腿、臘腸等)、早餐谷類食品,其大使用量為0.2g/kg。膠基糖果的大使用量為0.4。丁基羥基茴香醚與二丁基羥基甲苯、沒食子酸丙酯混合使用時,其中丁基羥基茴香醚與二丁基羥基甲苯總量不得超過0.1 g/kg,沒食子酸丙酯不得超過0.05 g/kg(使用量均以脂肪計)。此外也可用于膠姆糖配料。
其他使用參考:在動物油中用量為0.001%~0.01%;植物油,0.002%~0.02%;焙烤食品,0.01%~0.04%;谷物食品,0.005%~0.02%;豆?jié){粉,0.001%;精煉油,0.01%~0.1;糖果、口香糖基用量可達0.1%。
另外如中國臺灣省《食品添加劑使用范圍及用量標準》(1986)規(guī)定:丁基羥基茴香醚可用于油脂、奶油、干魚、貝類制品及其干制品,其使用量低于0.2 g/kg;用于冷凍魚、貝類及冷凍鯨魚肉的浸漬液,低于1 g/kg;用于口香糖、泡泡糖,低于0.75 g/kg。
FAO/WHO(1984)規(guī)定:丁基羥基茴香醚用于一般食用油脂,大使用量為0.2 g/kg。與二丁基羥基甲苯合用時,沒食子酸酯、特丁基對苯二酚合用時,沒食子酸不得超過100mg/kg,總量為0.2g/kg;用于人造奶油,單用或與二丁基羥基甲苯、沒食子酸酯類混合使用時,沒食子酸酯類不得超過100mg/kg。不得用于直接消毒,也不得用于調(diào)制奶及其制品。
日本規(guī)定:在油脂、奶油中使用低于0.02%;魚、貝類冷凍品浸漬液用量低于0.1%。
丁基羥基茴香醚除用于食品外,還可用作包裝紙、塑料等的抗氧化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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